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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

来源: 中国安能集团  日期:01-26  点击:2090  属于:宣传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的通知》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有力举措,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和发扬军转企业对党忠诚、政治过硬、善抓学习的优良传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加快中国安能转型发展的实际成效。

 

第二章  学习组织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等。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

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由党群部门指派专人担任,党群部门负责人牵头。学习秘书的主要职责是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选请讲课专家、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负责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情况报告、管理学习资料等。机关党委、办公厅、党群工作部等机构人员应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章学习内容安排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资委党委有关工作要求,推进中国安能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九)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1次,全年有效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对集中组织。每年最后一次集中学习结束后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党委中心组要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国资委相关指示要求,每年年初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每次学习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及时进行学习讲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经集团党委审定后施行,并报国资委备案。

(二)专题调研。党委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入奠定坚实基础。调查研究要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三)带头讲学。党委正副书记要带头讲学,采取三级三讲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党员、干部、职工作报告、上党课,讲清楚党的执政方略和重大举措,推动国资委和公司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人心,凝聚形成改革发展共识。中心组成员根据分管工作为公司干部职工或相关部门作专题学习辅导或上党课,通常每年不少于1次。

(四)年终述学。要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党委中心组成员必须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剖析。

 

第四章学习要求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学习的理论性、系统性,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注重融会贯通,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养与增强党性修养、贯彻决策部署、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向深化个人自学延伸、向相关领域系统延伸、向专题专业延伸、向基层一线延伸,做到自觉学习、主动学习、深入学习,潜心领悟,以学促长,带动全公司大兴学习之风。

坚持联系实际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时代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中国安能转型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司跨越发展的有效政策举措。

坚持聚焦问题学,紧扣事关中国安能建设的重点问题、影响和制约转型发展的突出问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深入思考、广泛研讨,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动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委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第五章学习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  报告通报。党委中心组建立报告通报制度,每年年底前向国资委党委报送全年学习总结。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报刊、杂志或内部情况通报、学习纪要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通报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形成良好的学习舆论氛围。

第十二条  学习考核。按照中央和国资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习考核的有关精神,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考核重点包括党委书记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党委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完善决策、推进工作的情况等。党委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三条  资料管理。党委中心组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成果、学习考勤、学习考核等。学习档案要规范、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党委中心组学习概况,并作为考核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子(分)公司党委中心组的学习

第十四条  子(分)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学习的组织实施,相关要求参照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子(分)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本单位党委领导班子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吸收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  子(分)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可参照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党委要定期对子(分)公司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推动中心组学习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十八条  分(子)公司中心组要建立学习资料备查,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党委报送学习总结,接受集团公司党委的考核。

第十九条  施工项目部临时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具体解释工作由集团公司党群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制度要求为准。